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20年立项项目校内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10-27

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要求,现开展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2020年度立项项目校内结题验收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和“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外,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20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参加本次验收。

2022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须整改完成并参与本次验收,否则按不通过处理。

项目如在202310月前已入选国家级(同类别项目)的,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但应在所属单位汇总表中列明并附入选国家级项目的相关批文。2021年及以后发文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与省级验收。

本次需参加验收的项目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予更换,如因调离我校等原因确需更换的,需由项目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意见,说明项目更换负责人的原因和负责人情况同时,项目原负责人和现负责人均需签名确认,并由项目所在单位院长/主任签字,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验收程序

(一)项目提交验收申请

1.申请验收的项目及所在单位需做好如下准备:

1)《验收登记表》(附件2)。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结合《项目验收评审指标》(附件3),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时,请注意“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参考附件6,填写后暂不加盖财务公章;“六、项目校内管理部门初步审核意见”“七、项目校内结题专家及意见”“八、学校审核意见”由学校填写。

2)成果实证材料。各项目应根据《验收登记表》的内容,提供成果实证材料。成果实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成册,包含封面、目录和具体内容等。各项目成果实证材料应合并成一个单独的文件(PDF格式)。

3)请各单位于202311241200汇总各项目《验收登记表》和成果实证材料,填报《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教务指定工作人员。

2.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应以“单位+省质量工程2020年立项项目验收”文件夹压缩命名,单位汇总表、各项目验收材料(各项目设置单独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

2)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包含学院汇总表(需签字盖章)和各项目验收材料袋。每个项目单独一份档案袋,档案袋上用A4纸打印出项目基本信息(档案袋封面模板见附件5)。未填写或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未提供实证材料或实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成果者,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

3质量工程项目(教学团队、特色/重点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和教改项目验收材料及汇总表报送教务教研科颜惠斯实践类项目(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材料及汇总表报送给教务实践科李莹。

(二)学校组织专家验收鉴定

学校将组织两轮专家结项验收鉴定工作。针对第一轮专家给予“验收不通过”意见的项目,将通知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整改并要求重新提交结项材料。学校将组织第二轮专家验收鉴定。

根据两轮专家验收鉴定情况,学校对参加验收的项目最终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类验收结论。对于验收结果为“通过”的项目,将组织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在“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对校内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将上报至省教育厅并在下一年度组织验收;校内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的项目,则上报省教育厅直接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三)上级部门验收

教育厅将统一组织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在学校自查和校内结题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分类验收。验收以网络评审形式为主,根据项目网络评审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答辩、集中评审或实地验收。

对参加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通过结论下分为“优秀”和“通过”两个子结论;暂缓通过项目由学校主动提出,并附完整、充分的暂缓理由,否则按不通过处理;暂缓项目不计入学校通过率计算,获准暂缓后限期整改,项目须在整改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并参加下一轮次省级验收,否则终止建设,并认定为不通过;不通过项目,直接终止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学校校内结题主动认定为不通过的,按验收不通过处理,但不计入学校通过率计算。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及不通过项目的负责人,省教育厅将给予立项限制,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学校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数额。

三、其他事项

本次验收将作为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版、强特色”提升计划考核的重要依据,项目验收通过率也将影响学校下一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名额。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特别注意验收程序规范性和资料的真实性、针对性、完整性,严格校内结题评审及监督审核,确保验收工作质量。请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验收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和不足,充分发挥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工作联系人:

1.教学团队/特色和重点专业/在线开放课程/教改项目:颜惠斯,36204220

2.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李莹,86254489


附件:

1.我校需参加验收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3.相关项目验收评审指标

4.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5.项目档案袋封面模板

6.2020年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2年度暂缓通过项目)经费资助总表



教务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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