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十二五”
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教材建设是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学校决定启动本科“十二五”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十二五”规划教材建设,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优质教材体系,形成与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相适应、课程体系相配套、前沿领域相协调的系列教材;促进学校以纸质教材为主,以电子、音像等多媒体教材为辅的立体化教材建设和发展;健全教材建设、奖励与管理制度,确保建设有序、管理规范。
二、立项原则
以体现教材内容的科学性、时代性和前沿性为原则,重点建设通识教育模块选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程教材;建设反映我校优势学科的专业系列教材;建设实践实验类教材,尤其鼓励编写体现学科交叉融合的创新能力培养的实验教材;鼓励引进和借鉴国外先进的教材,编写英文版教材;同时鼓励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建设立体化教材(如多媒体教学资源、网络教材等形式)。
三、申报要求和范围
1.教材编写要把握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充分反映教学改革的成果,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践教学的建设,加强具有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新专业急需教材的规划和建设。
2.申报者(第一主编)应为我校专职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原则上需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主讲申请教材所对应课程3轮次及以上(个别新专业申报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同一申报者(第一主编)限申请一个项目。
3.各编写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应是2011版本科教学计划所涵盖的课程。
4.申报立项的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本科教学的主体教材,而非教学参考书,同时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等。
5.质量较高、或者在教学中反映较好,且出版3年以上需修订再版的教材(2008年5月1日前出版)也可申请立项资助。
6.原则上不予立项的情况:(1)已入选“十一五”国家级及校级规划的教材;(2)除所编教材能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在内容上有所创新外,目前同类教材中已有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材可供选用;(3)已获各级教材立项但尚未完成者,原则上不得参与此次立项申报;(4)所申请的各级教材立项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不得参与此次立项申报。
四、结项要求和资助办法
1.此次立项的规划教材最终出版期限为2013年12月30日,拟出版单位应考虑选择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或者省级出版社)。教材出版后应提供2套给教务处教研与教学评估科进行结项审核。
2.符合结项要求的新编教材学校将给予1万元/种,修订教材给予5000元/种的资助经费。建议各教学单位在学校资助基础上给予一定配套经费支持。
3.同一教材同一主编如同时获得“十二五”国家级或者省级教材规划立项的,学校只按照最高级别进行资助。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人需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十二五”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1),新编教材需提交初稿,修订教材需同时提供前版教材和修订初稿,上述材料由所属学院负责审核并签署意见。
2.请各单位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十二五”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1份)、《“十二五”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由学院填报)签署单位意见并盖章,于6月20日前统一汇总报送教务处教研及教学评估科(不受理个人送交申报材料),同时发送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本到赵老师工作邮箱(请以压缩文本形式,文件名为:学院名称+校级规划教材申报材料)。所报纸质材料请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
各单位务必认真审核规划教材申报材料,并签署单位意见。(书稿由学院备案)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4.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立本科“十二五”校级规划教材立项项目。省级或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的申报工作届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通知另行组织安排。
希望各教学单位结合专业和课程建设,认真规划,精心组织,有重点、分专业、分层次地组织编写系列教材,以推出更多的精品教材。
联系人:教务处教研与教学评估科 赵老师 电话:36204220
地址:北校行政楼125室
教务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