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0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1-05-16


关于开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0年度优秀教学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校2010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定于2011年5月16日至6月20日进行,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含1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的专任教师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尊重学生。
2. 出色完成各教学环节中的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3. 每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均不低于学院平均分(学生评教分数以2009-2010学年下学期、2010-2011学年上学期测评结果为准),且该年度平均分在本单位制定的遴选排序标准的前30%以内
4. 同行评价、督导评价成绩良好。
5.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在教研和教改上取得明显成效。
(二)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及上述基本条件,成立评审委员会,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优秀教学奖评选实施细则(含遴选标准),向全体教师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6日——5月24日,各单位宣传发动,制定本单位评选实施细则,并于5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一式1份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
25月25日——6月10日,各教学单位确定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36月13日前,各教学单位报送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1)和优秀教学奖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1份到教务处,并发送电子版;
46月14日——6月20日,教务处复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5. 2011年教师节对获奖教师进行公开表彰,并颁发证书与奖金。
四、各教学单位获奖名额分配按2010年度在编专任教师数的2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其中一等奖3%,二等奖7%,三等奖10%。(见附件3)
、各单位在评奖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确定候选人名单。
联系人:李文章 电话:39328530(南校区行政楼226)或36204220(北校区办公楼125房)。
   
                 教务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