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级新生和2012届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2011-10-26


各学院:
学生基本身份信息的准确与否,不但直接关系到学校正方教务系统学籍数据的准确性,而且将对学生日后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及教育部电子学历认证带来重要影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向学生传达通知要求,确保每位学生都能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2011级全日制新生和2012届毕业生(均不含留学生和旁听生)
二、核对办法:学生本人登陆“数字广外”-“教务管理系统”-“信息维护”-“个人信息”,查询并核对个人基本身份信息。
2011级全日制新生(暂不含港澳生)还可通过登陆教育部学生信息平台注册并查询个人学籍信息。
三、核对内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其他信息如政治面貌、籍贯等信息不在此次核对范围之内)。
四、信息变更申请办法: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等基本身份信息,原则上必须与高考录取一致,学校无权变更。如发现确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而需要进行变更的,请按照以下要求,于2011年11月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再由教务处汇总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1、高考报名及录取信息采集过程填报错误的广东省生源学生
(1)教务处网页下载并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籍身份信息更正申请表》;
(2)《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更正申请表》(由教务处提供,一式三份,贴照片);
(3)高考报名表或登记表复印件(联系学校学生处);
(4)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联系学校招生办);
(5)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且签发日期必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日期前;
(6)原毕业中学出具的证明;
(7)当地县、市级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函。
2、高考报名及录取信息采集过程填报错误的非广东省生源学生
(1)教务处网页下载并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籍身份信息更正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
(2)返回当地省级招生办申请更正(需按当地省招办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可参考广东省招办要求)。
3、高考报名后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变更其个人身份信息的:
(1)教务处网页下载并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籍身份信息更改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且签发日期必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日期后;
(3)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非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资料更正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并附公安局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学校发函确认,得到复函后方可报送省教育厅审批)。
五、不进行信息核对或逾期未提交变更申请材料的,以后不再受理身份信息变更申请,并一律按高考招生信息进行学籍管理和学历电子注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