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外校〔2010〕38号),学校、学院组织对创新实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开支情况、存在的问题等。中期检查合格后再下拨项目经费的40%。
现将2011年度立项的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详见附件1)中期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创新实验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各项目所在学院负责组织,教务处负责审核;
2.中期检查要求提交《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和相关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完中期检查表后,须请指导教师审核,并填写意见和签名。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组长和学院负责人分别签署专家组意见和学院意见。
3.所有项目必须参加本次中期检查,如确有特殊原因仍不能参加本次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情况说明,经指导老师和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延期;既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又不及时申请延期的项目,将暂停使用经费直至终止项目。
4.所有立项项目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负责人为2008级学生的,应及时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为非应届毕业生(最好是项目组成员),新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成员调整申请表》(附件3)。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各学院于5月7日前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北校行政楼116室,南校办公楼237室),一份留学院存档。电子文档同时发至葛长娜的办公邮箱。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