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和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外校〔2012〕47号),学校每年将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对2010-2012年期间部分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名单见附件1、2)。
现就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与创新实验项目结项标准》(详见附件3)准备结题材料。
结项项目需提交材料:
(1)结题验收书(见附件4,请根据项目类型选择表格);
(2)相关结题材料(包括调研报告、论文、竞赛获奖证书、软件著作权等附件材料,创业训练项目还需提交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3)项目介绍(包括项目名称、立项年份、项目成员信息、指导教师信息、项目简介、创新点描述、图片或图表等)(只上传到系统即可,内容要求见附件5)。
2.按省教育厅要求,省级结题项目必须进行答辩验收。教务处委托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次的结题项目进行答辩验收,并填写好答辩记录,签署专家意见。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答辩准备。
3.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各学院根据名额分配(见附件6)从获得优秀等级的通过项目中择优推荐校级优秀结题项目。学校将给予获校级优秀项目团队和指导老师发放荣誉证书,给予结题项目团队与指导老师发放结题证书。
4.尚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已申请延期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延期;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为2009级学生的,应及时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为非应届毕业生(最好是项目组成员),新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成员调整申请表;既不按期参加结题验收又不及时申请延期的项目,将暂停拨付经费直至终止项目。
5.创业实践项目不参加本次结题,统一安排在2013年12月验收。
6.2010、2011年立项项目不需在系统填报,请将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电子版交到学院。
请各学院组织好结题验收工作,并于6月10日前网上核定结题验收结果,2010、2011年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葛长娜办公邮箱。同时将所有项目纸质版结题材料一份、结题汇总表一份(附件7)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北校行政楼116室,南校办公楼237室)。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递交。
特此通知
联系人:葛长娜
电话:39328937\86254489
教务处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