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1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广外大校【2006】51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外校【2015】13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广外教【2009】4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4月修订)》(广外校【2015】17号)的相关规定, 现将开学初的补考和缓考工作安排如下,详情见附件。
关于做好学期初补缓考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7年3月1日
上一条:关于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流程新文件精神的通报
下一条:关于2015、2016级辅修(双学位)专业学生办理课程免修或免听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