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初补缓考工作的通知(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

2017-03-01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广外大校【200651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外校【201513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广外教【20094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20154月修订)》(广外校【201517号)的相关规定, 现将开学初的补考和缓考工作安排如下,详情见附件。   

  

关于做好学期初补缓考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