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6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普通本科生核准个人有关学籍信息并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个税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个税改革是一项精准发力的系统工程,补充完善学籍相关数据信息是个税改革“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各学院及全体本科生请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体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在籍学生(含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含留学生、预科生、插班生)。
(二)工作安排
1、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3月4日,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电脑端)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逾期未补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登录校园网首页,进入教务管理。或者点击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jxgl.gdufs.edu.cn/jsxsd/。
(2)补录原则:①学生和家长自愿 ②真实、准确。
(3)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
(4)补录说明:
①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②学生和父母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③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④若证件类型是“1-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2、3月4日前,学生自行核准个人信息。
(1)核准学信网、教务系统数据信息与本人信息及真实情况一致(主要核对姓名、学号、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名称)。
(2)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大一进校时核对过,账号密码学生本人已在当年设置,请妥善保管使用)
(3)教务管理系统网址: http://jxgl.gdufs.edu.cn/jsxsd/。(进入学籍成绩—学籍卡片核对)
3、3月5日教务处汇总学生信息补录情况,形成信息采集确认表(分成已填报数据确认无误表和放弃填报数据确认表),反馈给各学院打印,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4、3月7日前各学院将学生签名确认表交教务处,教务处将数据上传教育部学信网。
5、填写规定时间结束后,系统关闭,学生不能再填写。如仍发现填写有误或还需要补充填写,务必于3月7日前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又适逢寒假,请各学院务必通过各种方式(如QQ、微信的年级群、班级群等)做好通知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及时了解通知要求,做好信息确认与补录工作。
(二)本次确认及补录信息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各学院和学生本人务必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避免信息泄露或漏报、错报。
四、工作联系人
教务处学籍科:胡老师、李老师
电话:86319391;邮箱:200611485@oamail.gdufs.edu.cn。
教务处
2019年1月25日
附件1:《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6号)
附件3:教务管理系统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