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9-16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学资源整合与共享,提升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推动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创新实验室管理机制,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实现人才培养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申报范围及限额

学校目前为止未列入省级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实验教学中心。每个教学单位限推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数不限。学校将择优推荐1个实验教学中心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三、申报条件

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验教学观念;

2.具有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

3.具有先进的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模式和组织结构;

4.具有先进的仪器设备配置思路和安全环境配置条件;

5.具有先进的实验室建设模式和管理体制;

6.具有先进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

7.取得显著的实验教学效果;

8.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近三年(自2017年度验收开始计算)来,负责人有主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在2018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

3)所主持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在2019年度省级验收(含2019年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4)所主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未校内结题验收又重复申报;

5)不具备正高;

6)同一教师本年度作为负责人申报多个类别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除外)

7)其他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因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建设包括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实验室管理制度和运行模式、实验人员配置等内容,学校实验室建设主要由学校网信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同传中心负责管理和建设,请计划申报的项目在申报前与网信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同传中心做好充分的沟通。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2.《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任务书》(见附件2)。

3.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支撑材料(有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建设成果等文件)。

4.网站材料。申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建设有独立的网站。网站信息包括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中心环境与设备全貌、教学资源建设、师生互动交流、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信息等内容。同时提供信息化管理平台访问途径,以便于评议专家客观评价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成效。

以上材料纸质版各一份,wordpdf扫描件电子版各一份。

(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任务书》(见附件3)。

2.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相关支撑材料(有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建设成果等文件)。

3.网站材料。申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建设有独立的网站。网站信息包括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中心环境与设备全貌、教学资源建设、师生互动交流、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信息等内容。同时提供信息化管理平台访问途径,以便于评议专家客观评价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成效。

以上材料纸质版各一份,wordpdf扫描件电子版各一份。

 

五、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9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李莹老师办公邮箱,纸质版交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李 莹(教务处实践科),86254489

陈恩帆(网信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同传中心),36207208

 

附件12020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广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任务书

附件3: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任务书

附件4:实验教学中心评审指标体系

 

 

 

                                                        教务处 网信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同传中心

                                                                      20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