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7-08上学期学生证注册的通知

2010-05-0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应按学校《本科生收费管理规定》缴交学费等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交学费等费用的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因本学期我校本科学生缴交学杂费的截止时间是910日,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没有缴交学杂费的,财务处会将有关欠费名单提交给学生所在学院(大概第二周),请各教学单位在收到学生欠费名单后方可给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进行学生证注册。

特别提醒:无故未在规定缴费期内缴费的或未缴清以前年度欠费的学生均不予办理学生证注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