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初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2010-08-31


关于做好学期初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2010-2011学年度上学期)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广外大校[2006]51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广外教[2009]4号)的相关规定,开学初的补考、缓考工作安排在第二、第三周进行,但由于亚运和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故对开学初的补考、缓考时间进行调整后安排如下:
1、由政管学院、信息学院、英语教育学院开设的公共课程的补考、缓考安排在南北校区同时进行;由东语、西语学院开设的第二外语课程的补考、缓考安排在北校区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
公共课程(含第二外语课程)补考、缓考时间安排表
课程名称、类别
开课部门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备注
高等数学(2)、概率论、统计学
信息学院
9月11日(星期六)上午
8:30时开始
南校区
线性代数
南北校区
微积分(2)
10:30时开始
计算机基础
9月11日(星期六)下午
14:30时开始
南校区
公共英语
教育学院
9月12日(星期日)上午
09:00时开始
南北校区
英语视听说、中级英语听说另行安排,艺术学院学生单独安排
政治理论课
政管学院
9月12日(星期日)下午
14:00时开始
南北校区
二外
东语学院
北校区
另行安排
二外
西语学院
北校区
另行安排
体育部于9月18日前自行安排补考、缓考(注意避免考试时间和学生冲突)


















2
、有补考资格的学生仅限于上学期期末考试必修课不及格的学生,重修不及格的课程不能补考(必须再申请重修);凡由于旷考或考试违纪、作弊造成成绩不及格的,均不予补考,该课程必须重修。
3、有新疆民考汉学生的学院,请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疆民考汉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广外大校[2008]37号)的要求,先将该部分学生的课程成绩进行换算,并根据换算后的课程成绩及时通知需要补考或重修的学生及开课学院。换算后合格的学生不需参加补考,由学生所在学院于第一周内填写《新疆民考汉学生课程成绩换算变更表》(含电子文档)并报送教务处(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进行成绩更换。
4、各学院的专业课补考、缓考工作请于9月18日前自行安排完成。
5、“4+0”专业课程不及格的学生补考、缓考时间安排在第六周星期六(10月16日)进行。
6、补、缓考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申请,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8日前将《学院补考、缓考安排表》发给各相关学院和教务处考务科,并通知相关学生。
7、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