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校级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10-27


关于开展2010年度校级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质量工程”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粤教高[2009]76号)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度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综合性创新改革和探索,推进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构建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和国际化应用型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人才培养创新成果和人才培养基地或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根据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提出的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含国际化多语种翻译人才、国际化商务人才、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国际会展服务与旅游管理人才、国际物流管理人才、国际经济区域(东盟、欧盟、拉美、上合组织等)合作人才等6个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和“嵌入式”学期制改革试点,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创新教育教学理念。
2. 培养目标明确,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类型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3. 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清晰的思路,对本领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和一定的先期建设基础,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4.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可以专业(含专业方向)为单位进行,同时鼓励跨学科、专业整合优质教学资源,探索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模式。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院应组织各专业调研、讨论人才培养的现状、问题,统筹设计本单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并择优组织推荐申报。每学院原则上限报1
2.各单位应于20101112前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附件1,一式2份)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评估科,同时发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3.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其他事项
1. 对于学校立项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将给予建设经费,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相关项目。
2. 如需参考其他高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情况,可登录教育部“质量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往届资料”,地址:http://www.zlgc.org/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学校推进整体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把申报工作与教学基本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与教学评估李文章
联系电话:39328530(南校区行政楼226)或36204220(北校行政楼125
教务处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