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2010-11-08


关于做好2010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紧急通知》(教电〔2010〕301号)要求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拟对2010级本科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复查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在2010年11月9 日-29日。
三、复查形式
1、严格按照普通高招录取电子照片(已上传正方教务系统)、身份证、纸质档案照片和学生本人“四对照”的原则进行甄别比对。
2、严格查验获得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核实是否经过规定的测试、公示等程序和环节。
3、对在校期间提出改变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学生,应重点审核,严格把关。
三、复查结果及处理
1、复查合格者入学3个月后予以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
2、对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发现的异常情况,请各学院于2010年11月30日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教务处教务科,再由学校招生、教务、监察及学院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招生投诉处理小组进行进一步核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复查要求
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密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查验考生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对采取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学生,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
五、举报电话
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进行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36207816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