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室借用管理的通知

2010-11-11


关于加强教室借用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最近发现部分借用教室申请方在申请借用教室时填写的活动内容与实际开展的活动严重不符,更有甚者为非法传销组织以及校外其他机构(如:校外留学服务公司)等提供便利。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我校的声誉,并对我校学生的个人身心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为合理有效利用现有教室资源,加强教室借用管理,确保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同时支持各单位和学生社团开展健康有益的学生活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做通知如下:
1、使用教室开展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利用教室开展任何与所申请活动名称或内容不符的活动。否则,一旦发现,教务处将联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2、邀请校外人士或者外单位开展活动,但凡涉及意识形态的,需经校宣传部审核同意再办理教室借用手续。不得在现场张贴公司宣传海报或进行招生等商业活动。
3、非教学类活动借用教室及多媒体设备时,在网上申请中必须注明需要设备类型及用途,标明活动具体安排和具体负责老师,并保证设备完好。同时,需在《公共教室借用申请表》上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借用。
4、物业人员需在教室调度系统中查实借用教室申请处于“已借”状态,并收到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的教室借用申请单后,才可以为教室借用申请方开门。
5教务处于工作日下午下班前1小时内进行网上教室借用审批。借用教室需提前1天办理。为保障考试和调课优先安排教室和避免临时调整对借用人造成的不便,借用教室不能提前超过1周;
6、教室借用手续办理完毕后尽早将本审批表交到物业管理部门,以便及时安排开门;
7、对于对教学活动有影响的非教学活动,教务处可拒绝安排或授权物业公司教室管理员即时制止;
8、教室作为教学场地,不得用于举办聚会、彩排、歌唱比赛、游戏、联欢等可能影响其他教室上课或自修的活动。
9、任何事由借用教室时间均不得超过晚上十点。
非常感谢各单位的支持与配合!
教务处
2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