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本科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工作的通知

2011-03-21


关于做好2011届本科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2011届本科毕业生:
为确保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准确无误,教育部已开通2011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现将参加了我校2010年12月组织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的毕业生冲印照片分发给各相关学院,请各学院教务秘书和毕业班辅导员老师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纸质照片分发、核对与收集
1、请各学院负责学籍管理的教务秘书或毕业班辅导员老师于3月23日 (星期三)到教务处教务科(南校区:行政楼228室,北校区:行政楼118室)领取本学院毕业生的全部纸质照片,并及时按班级分发。如发现非本学院本班级毕业生的照片,请及时返还到教务处教务科。
2、如发现纸质照片下方信息(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与学籍信息不一致的,请以学籍信息为准并用红色签字笔更正,并到本学院负责学籍的教务秘书处填写“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勘误登记表”。
3、纸质照片收集要求:
(1)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4+0与主修专业分开班级收集)、按学号顺序用广外大5号信封分袋装好,并在信封上标注如下信息:“××学院××专业××班,本班共××人,照片××张,无照片学生名单:××(如全则不写)”
(2)因4+0学生共用以主修专业身份采集的相片,请全部4+0毕业生将其中4张纸质照片一同剪下来(不要分单张照片剪),并在无个人信息的照片背后上下角各标注如下信息:“4+0学院、学号、姓名”,再以4+0身份按所在学院、班级统一收集。
(3)请自行到新华社拍照的学生,将纸质照片与本班同学照片一起收集(注意4+0与主修专业分开班级),数据光盘封面上填写“学院、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后提交到本学院负责学籍的教务秘书处再由学院统一提交到教务处教务科,并填写“自行补拍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登记表”。
二、学历电子注册图像网上信息核对
1、时间安排:即日起至4月8日止。
如果发现与学籍信息不一致,请点击“信息有误”,并将错误信息更正,确定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校对结论”。如果所有信息无误,请点击“信息无误”按钮,最后点“确定”。
2注意事项:
(1)注册账号时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与教育部学籍注册数据(也即“数字广外”教务系统中个人学籍数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若学籍信息正确,而注册账号时填写的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由学生本人与网站客服人员联系修改。
(2)根据规定,学历注册电子图像信息必须与学籍信息完全一致,才能保证以后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链接的准确性。如果信息有误而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修改的,将无法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其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请各学院和每一位毕业生务必重视。
(3)仍未进行拍摄或没有照片的学生,请尽快到新华社图片社补拍(详见数字广外“关于201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的通知”),否则无法进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及电子注册,其后果自负。
补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二楼205室(市政府西边300米广东迎宾馆斜对面),联系电话:020-83302077,83398378。
三、提交反馈材料
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完毕后,请各学院负责学籍管理的教务秘书于4月12日(星期二)将以下材料提交到教务处教务科:
1、按要求整理、分装好的全部纸质照片;
2、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勘误登记表汇总(学院盖章);
3自行补拍学历电子注册图像信息登记表汇总及数据光盘
附件:
     教务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