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11-2012学年度上学期通选课开课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1-04-29


各学院:
为保证2011-2012学年度上学期通选课的开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尽可能开齐已开课程(详见附件1)。如需增设课程,或已停开2个学期的课程重新开设,请填写《各学院单位承担通选课程申请表》(附件2)申请。
二、本次开设的通选课课程分为两类:
1.针对2008、2009、2010级学生开设的通选课。该类课程将由上述年级学生在本学期末通过系统进行选课并将于下学期第1周开始上课。该类课程的开设情况请各学院填写《通选课开设情况一览表(针对2008、2009、2010级)》(附件3)。
2.针对2011级学生开设的通选课。该类课程在2011版教学计划中称为“全人通识教育选修课”,可设2学分或1学分课程,由2011级新生入学后通过系统选课并将于下学期10月份开始上课。2学分课程,学期总课时为36课时,分12周完成,周学时为3课时,从第6周开始上课;1学分课程,学期总学分为18课时,分9周完成,周学时为2课时,从第9周开始上课。该类课程的开设情况请各学院填写《通选课开设情况一览表(针对2011级)》(附件4)。
三、请各学院积极鼓励教授、副教授开设通选课程,原则上各学院通选课任课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应低于30%。为满足全人通识教育需要,鼓励相关学院的教师开设介绍语言对象国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状况,有助于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的课程;不再开设技巧性通选课
四、请各学院加强对通选课的日常教学管理,通选课开课期间尽量不要调停课,特殊情况确需调停课的需报教务处审批。所有通选课原则上均应安排期末考试(随堂考),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60%。
五、我校2008、2009、2010级通选课授课时间固定在每周一、三、五晚,2011级通选课授课时间可在周一、周二、周三、周五晚。(南校区的中国语言文学课程可适当安排在周五白天;考虑到机房的资源情况,信息类通选课或计算机类课程可安排在周一到周五晚上)。2011-2012学年度上学期南、北校区的学生人数比例是2:1,2011级新生人数约为5000人。请各学院参照此比例安排南、北校区通选课开班数。为规范通选课的开课,请各学院尽可能将教师个人开课形式整合为单位开课形式;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个人开设的通选课根据课程归属纳入相关学院管理,以保持通选课程开课的延续性和质量。
六、请各学院教务秘书按照附件3、4表格格式汇总本学院通选课开课情况,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后,于5月13日前报送教务处综合计划科曾伟佳。
教 务 处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