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05-09


关于开展2011年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了调动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实践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学研究或发明创造有浓厚兴趣的2008级、2009级、2010级在校本科生均可以申报,项目团队人数控制在2-5人,每个学生只能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
二、项目类别
2011年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分为省级和校级项目。
三、项目数量及资助数额
2011年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计划遴选省级项目25项,均为文、经、管、教等大文科类项目,每个项目资助6000元;校级项目30项,其中文、经、管、教等大文科类项目25项,每个项目资助3000元,理工类项目5项,每个项目资助5000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执行时间1-2年。执行时间为1年的项目要求2011年12月30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执行时间为2年的项目要求2012年6月30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五、经费划拨
2011年各类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评审结果公布后,即将项目第一期经费下拨到各学院,中期检查合格后下拨第二期经费。各学院依据本院的实施细则对资助项目进行日常管理。
六、申报及评审时间安排
1、动员申报阶段(2011年5月9日—5月19日)
各学院要广泛动员学生结合日常的社会调查、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途径寻找创新点,开展项目策划,并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项目初审阶段(2011年5月20日—5月27日)
各学院要成立由专家教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填写评审意见,按照2011年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分配指标(见附件2)限额于5月27日前报教务处。
3、项目评审阶段(2011年5月30日—6月8日)
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学院报送的项目申请进行评审。
、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学院要指定专门院领导负责2011年创新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让学生了解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申请程序,项目实施步骤,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学院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利用网络、报刊、宣传板等途径大力宣传,动员更多的学生关注和参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引导大学生走进实验室,培养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3、严格评审,强化管理。各学院要严把项目申报、评审关,加强监督指导,规范经费管理,切实利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平台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