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优秀本科生导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暂行规定》(广外教〔2008〕69号)要求,本学期将展开2010-2011学年度优秀本科生导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2010-2011学年度各教学单位正式聘任的本科生导师。
(2)工作积极热情,较好地完成了学校和学院的导师工作要求。
(3)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思想情况,指导学生工作效果明显,受到学生欢迎。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27日——6月6日,各单位宣传发动,所有导师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
2. 6月7日——6月18日,各单位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本单位导师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工作,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本科生导师,确定候选人名单,并至少公示三天。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对候选人名单作出适当调整。
3. 6月22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和“2010-2011学年度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各1份报送教务处教研与教学评估科(北校区办公楼125房,南校区行政楼226房),并发送电子版到李文章的工作邮箱。
4.教务处进行复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后确定入选名单,对获奖导师进行公开表彰,颁发奖金与荣誉证书。
3.各教学单位获奖名额分配
各单位推荐名额按各单位2010—2011学年度所聘任导师总人数的1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具体名额如下:
各单位优秀本科生导师推荐名额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英文学院
|
5
|
法学院
|
3
|
经贸学院
|
6
|
教育学院
|
2
|
商英学院
|
5
|
信息学院
|
6
|
管理学院
|
3
|
政管学院
|
2
|
财经学院
|
3
|
思政学院
|
2
|
西语学院
|
4
|
翻译学院
|
1
|
东语学院
|
5
|
新闻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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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学院
|
3
|
艺术学院
|
3
|
联系人:李文章;电话:39328530(南校区)或36204220(北校区)。
教务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