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年立项的部分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1-06-20


关于对2010年立项的部分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外校〔2010〕38号)和教务处《关于对2010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学校组织了对我校2010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第一批中期检查,共有31个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名单详见附件1),这部分项目原则上应于今年6月30日前结项。
现就结题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项标准》(详见附件2)确定该项目是否达到结项标准,符合结项要求的省级项目填写《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3),校级项目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4)。除验收书中要求以附录方式提交的内容外,报告类成果应附拟采用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复印件,软件类成果应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复印件、光盘及操作手册
2、按省教育厅要求,项目必须进行答辩验收,教务处委托各学院组成专家组对本次的结题项目进行组织答辩和验收,并做好答辩记录,签署专家意见。各学院必须认真组织结题工作。请准备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做好答辩准备。
各学院从结题项目中推荐15-25%的优秀成果,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奖励。
3、尚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可申请延期至明年6月30日前结项。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为2007级学生的,应及时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为非应届毕业生(最好是项目组成员)。项目延期和负责人变更申请务必于6月24日(本周五)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李莹老师。
4、既不按期参加结题验收又不及时申请延期的项目,将暂停使用经费直至终止项目。
省级项目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两份交教务处,一份交学院存档;校级项目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学院存档。所有材料要求6月24日(本周五)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李莹老师,电子文档同时发李莹的办公邮箱。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