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7月份补考符合条件的2011届毕业生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经学位评定委员会于第40次会议研究,同意授权授予7月份补考符合条件的2011届本科毕业生学位。为了让这批补考通过的学生在最快的时间取得证书,请各学院教学秘书通知任课教师尽快登录正方教学管理系统录入这批学生的成绩,并及时进行毕业审核与学位审核。对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要求由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相关材料给教务处,教务处复审并经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后授予学位。按照各学院安排的补考时间,最快的毕业日期和授予学位日期为7月11日(这批补考通过但任课教师未来得及录入成绩的也按这个日期打印证书)。因此,请各学院争取在7月11日之前报送相关材料到教务处并及时领取证书,未来得及报送的最迟于7月15日报送并领取证书。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学院结业证换发毕业证报告及授予学位报告;
2、 6月份报送的结业生名单及结业原因(复印件);
3、补考通过后的全部课程成绩单(补考课程请描红);
4、英语水平相关证书(复印件);
5、 授予学位名单(由学位分委员会主任签字并盖学院章)。
教务处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