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初补缓考工作的通知(2011-2012学年度上学期)

2011-08-29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广外大校[2006]51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广外教[2009]4号)的相关规定, 开学初的补考、缓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程(含第二外语课程)补考、缓考安排
由思政学院、信息学院、英语教育学院开设的公共课程的补考、缓考安排在南北校区同时进行;由东语、西语学院开设的第二外语课程的补考、缓考安排在北校区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


二、专业课程补考、缓考安排
1. 各学院的专业课补考、缓考工作请于9月17日前自行安排完成。
2. 双学位/双专业课程不及格的学生补考、缓考时间安排在第四周星期六(9月24日)进行。
三、相关注意事项
1. 有补考资格的学生仅限于上学期期末考试必修课不及格的学生,重修不及格的课程不能补考(必须再申请重修);凡由于旷考或考试违纪、作弊造成成绩不及格的,均不予补考,该课程必须重修。
2. 有新疆民考汉学生的学院,请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疆民考汉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广外大校[2008]37号)的规定对该批学生进行课程成绩换算(换算后合格的学生不应参加该课补考),并于第一周内填写《新疆民考汉学生课程成绩换算变更表》(含电子文档,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报送教务处进行成绩更换。
3. 体育运动队员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体育运动队本科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广外大校〔2008〕38号)规定进行课程成绩变更申请,变更后及格的不应参加该课补考。由体育部于第一周报送教务处进行成绩变更。
4. 补、缓考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申请,请各开课部门于9月7日前(信息学院开设的公共课于9月1日前)将《学院补考、缓考安排表》发给各相关学院和教务处考务科,并通知相关学生。
5. 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6. 因双学位/双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需要审核学生的成绩,请各开课部门于考试后两天内报送补、缓考成绩。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