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的公示

2011-10-24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推选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学司【2011】1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推选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教高函【2011】107号)的文件精神,学校成立“推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评选工作。经相关单位和个人申请、学校推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确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我校推选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李政鸿同志为我校推选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期:2011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共7天
电 话:020-36207816
地 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行政楼118室

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