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11-2012学年度下学期通选课开课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1-11-29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2011-2012学年度下学期通选课的开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尽可能开齐已开课程(详见附件1)。如需新增课程,或已连续停开2个学期(指2010-2011学年度下学期和2011-2012学年度上学期)的课程重新开设,请填写《各单位承担通选课程申请表》(附件2)申请。
二、本次开设的通选课课程分为两类:
1.针对2008、2009、2010级学生开设的通选课。该类课程将由上述年级学生在本学期末通过系统进行选课并将于下学期第1周开始上课。该类课程的开设情况请各单位填写《通选课开设情况一览表(针对2008、2009、2010级)》(附件3)。
2.针对2011级学生开设的通选课。该类课程在2011版教学计划中称为“全人通识教育选修课”,可设2学分或1学分课程,由2011级学生在本学期末通过系统进行选课并将于下学期第1周开始上课。2学分课程,学期总课时为36课时,分18周完成,周学时为2课时;1学分课程,学期总课时为18课时,分9周完成,周学时为2课时。该类课程的开设情况请各单位填写《通选课开设情况一览表(针对2011级)》(附件4)。
3.商英、经贸、管理学院2011级第二个学期“嵌入式”学期制安排在第17周和第18周。在这两周内,经贸学院2011级学生必选1学分的国际化素质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归属:其它人文社会科学);商英和管理学院2011级学生必选1学分的职业发展与创业教育选修课(课程归属:其它人文社会科学)。上述两门课程请开课单位填写《通选课开设情况一览表(针对2011级)》(附件4)。
三、请各学院积极鼓励教授、副教授开设通选课程,原则上各学院通选课任课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应低于30%。为满足全人通识教育需要,鼓励相关学院的教师开设介绍语言对象国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状况,有助于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的课程;不再开设技巧性通选课
四、请各单位加强对通选课的日常教学管理,通选课开课期间尽量不要调停课,特殊情况确需调停课的需报教务处审批。所有通选课原则上均应安排期末考试(随堂考),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60%。
五、我校2008、2009、2010级通选课授课时间固定在每周一、三、五晚,2011级通选课授课时间可在周一、周二、周三、周五晚。(南校区的中国语言文学课程可适当安排在周五白天;考虑到机房的资源情况,计算机类通选课可安排在周一到周五晚上)。2011-2012学年度下学期南、北校区的学生人数比例是2:1;其中2011级学生南校区人数约为3500人,北校区人数约为1500人。请各单位参照此比例以及2011级学生单独开班的情况合理安排南、北校区通选课开班数。为规范通选课的开课,请尽可能将教师个人开课形式整合为单位开课形式;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个人开设的通选课根据课程归属纳入相关学院或者教研室管理,其他没有纳入相关学院或教研室管理的通选课由思政学院统一管理。
六、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或教研室负责人按照附件3、4表格格式汇总本学院或本教研室通选课开课情况,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或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12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综合计划科胡蓉。
教 务 处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