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安排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0】209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外校[2010]38号)(详见附件1)及《关于公布2011年度立项的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详见附件2),财务处已将2011年度立项的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第二期经费(按各项目总经费的40%)划拨进各学院的专项账户(详见附件3)。
按照学校“先分配上级财政拨款,再分配学校配套资金”的要求,本期经费均为上级财政拨款(GK 开头)。
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可报销用于项目研究的各项资料费、调研费、实验费、会议费,以及购买实验耗材,学生发表论文或其他成果等开支。同时,请务必于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相关报销事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