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2年度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全英/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带头人的通知

2011-12-15


相关教学单位:

为提高学校国际化师资队伍水平,结合本科全英/双语教学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在人事处《关于选拔2012年度学校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安排的基础上,于2012年度增加选派部分非外语类专业教师出国进修一年,培养能承担全英/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带头人。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12年计划选派35人,在国外进修1年,50岁以下须攻读硕士学位

2派往学校:详见留奖委2012年度出国留学派往学校一览表(附件1

二、选派条件:

1.申请范围和选派条件见人事处关于选拔2012年度学校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2.没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

3.承担本科全英/双语教学课程教学、硕士学位以上且副教授职称满3年以上的骨干教师;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承担省部级以上教研或科研项目者;

(2)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名师”、“青年教学十佳”获得者;

(3)校级(含校级)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

三、进修任务

1.达到学校学校留奖委对出国留学人员的基本要求;

2.应在国外大学取得所教课程相关专业领域的硕士学位;

3.在国外大学随堂旁听与自己所教科目相关的本科生课程或参与具体的教学组织与活动,学习国外同行组织课程教学的经验和教学方法;

4.按照学校本专业教学要求,回国后开设一门全英/双语课程,并在一年内力争成为校级全英/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四、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1.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见人事处《关于选拔2012年度学校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20111219,各单位上报书面材料,并附申报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语水平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等)至教务处教研评估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袁琦同志校内信箱。

21219-20日,教务处组织评审,并将选拨结果提交学校留奖委。

五、推荐名额

经贸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和商英学院(国际商务专业)可推荐1-2名;中文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教育学专业)、思科信息学院、政管学院、思政学院、新闻学院、艺术学院、体育部可推荐1名。

六、其它

1.本次选派出国留学人员需符合学校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各项条件,请各单位和申报人认真阅读人事处关于选拔2012年度学校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的相关说明并下载相关表格填报,具体可咨询人事处。

2.工作联系人:教研评估科 袁琦,电话:36204220/39328530

附件:留奖委2012年度出国留学派往学校一览表

教务处

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