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教学督导制度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十几年来,学校从各本科教学单位聘请了一批批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教师担任教学督导员。多年来,广大教学督导员以听课为主要形式,深入教学第一线,协助教学管理部门,巡查教学秩序,了解教学动态,及时掌握课堂教学、教学管理及教风学风等各方面情况,为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献计献策。
为使这项工作继续更好地开展,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广外大教[2008]20号)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决定聘请新一届教学督导,现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热心教学督导工作;
(二)有15年以上大学教龄、具有副高职称以上资格的退休教师或在岗教师,原则上以退休教师为主;
(三)身体健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熟悉教学规律,有较高的群众威望。
二、任职期限:每届任期为两年。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续聘。
三、推荐名额:英文学院、经贸学院、商英学院、管理学院、财经学院、西语学院、东语学院、教育学院、法学院、信息学院各2名,中文学院、政管学院、思政学院、翻译学院、新闻学院、艺术学院各1名。
四、时间安排:请各学院准确填写教学督导员推荐表(纸质材料1份)签字盖章后,并于3月2日(星期五)前报送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教务处邓丽君老师办公邮箱。联系方式:北校区校行政楼125室(电话:36204220);南校区行政楼226室(电话:39328530)。
教务处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