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投入更多的精力关心学生成长,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广外大教〔2006〕31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评选办法》(〔2012〕26号),学校决定组织2011年度优秀教学奖暨翼群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学奖(一、二、三等奖)评选
(一)评选对象
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含1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的专任教师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尊重学生。
2. 出色完成各教学环节中的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3. 每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均不低于学院平均分(学生评教分数以2010-2011学年下学期、2011-2012学年上学期测评结果为准),且该年度平均分在本单位制定的遴选排序标准的前30%以内。
4. 同行评价、督导评价成绩良好。
5.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在教研和教改上取得明显成效。
(三)各教学单位获奖名额分配按2011年度在编专任教师数的20%(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其中一等奖3%,二等奖7%,三等奖10%。(见附件4)
二、优秀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评选
(一)评选对象
近两年在本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推荐名额
各本科教学单位(英文学院、经贸学院、商英学院、管理学院、财经学院、西语学院、东语学院、中文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思科信息学院、政管学院、思政学院、翻译学院、新闻学院、艺术学院、体育部)各1人。
(三)评选条件
2010-2011学年下学期、2011-2012学年上学期测评结果均须在本单位所有老师的前30%。其他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评选办法》。
三、评选程序
1.5月17日——5月24日,各单位根据评选办法和制定的本单位评选实施细则(含遴选标准,如有修改,请报教务处备案),组成评审委员会(由院领导班子及至少2名普通教师代表组成),在公开、公平的原则下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确定(一、二、三等奖)候选人名单。
2.5月25日——5月28日,各单位将(一、二、三等奖)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3.5月29日——6月5日,各单位确定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预备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4.6月6日——6月7日,召开本单位全体教师大会,进行差额投票,产生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正式候选人。
5.6月9日前,各单位将优秀教学奖申报表、2011年度优秀教学奖汇总表、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申报表、完整的(40分钟)堂课教案(只限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候选人填写,外语类课程,请附中文说明)报教务处。
6. 6月10日——6月30日,教务处对(一、二、三等奖)候选人的条件进行复核,并组织评委会评审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提出教学特等奖(翼群教学奖)获选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核准。
四、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均须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电子版发送李文章校内邮箱)。请务必在6月9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评估科,逾期不予受理。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真正评选出教学效果显著的优秀教师。
联系人:李文章 电话:39328530(南校区行政楼226房)或36204220(北校区办公楼125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