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度上学期通选课开课通知

2012-05-26


各相关单位及各年级本科生: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学校决定在原通选课基础上,完善全人通识教育体系,精心打造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和国际化素质教育课程群,全面强化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精神、思维能力、文学素养和审美意识等。

一、通识教育课程新体系构建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2011版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中通识教育课程新体系分为二大平台六小板块。二大平台指必修课和选修课;选修课包括六小板块。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自然科学、国防教育与体育课程;选修课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和自然科学类。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包括艺术与审美、文化与文学、哲学与历史、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四小板块;自然科学类包括计算机类课程、其他自然科学两小板块,一共六小板块。新体系从2011级本科生开始实施,2011级前本科生按照2008版教学计划的通选课要求培养。
二、通识教育课程内容设置
课程内容的设置需注重学生人文精神和科学素质的培养;注重经典原著与现代新论并重;注重学生自主研究性学习;注重学生的全球视野、批判精神和跨学科思维的培养;注重学生国际竞争与合作意识及国际礼仪和国际规则教育;注重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
三、通选课申报程序
(一)申报要求
根据我校培养目标和历年来我校开设的通选课,教务处列出下学期各学院全人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的开课任务书(详见附件1)。为满足全人通识教育需要,鼓励相关学院的教师开设文史哲类和介绍语言对象国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状况,有助于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的课程;不再开设技巧性通选课。目前学校将启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的计划,下学期通选课的教学效果将作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遴选立项的重要依据。
凡列入开课任务书的课程,请各学院尽可能开齐。每门课程必须至少分别给2011级和2011级前的学生各开一个教学班,每位教师最多可开2门课程承担4个教学班的教学任务。
如需新增课程,或已连续停开2个学期(指2011-2012学年度上学期和2011-2012学年度下学期)的课程,如需开设,则需填写《通选课申请表》(附件2)。
(二)申报资格
请各学院积极鼓励教授、副教授开设通选课程,原则上各学院通选课任课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应低于30%。开设通选课的教师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修读要求
1.针对2011级前的学生开设通选课。该类课程将由上述年级学生在本学期末通过系统进行选课并将于下学期第1周开始上课。该类课程的开设情况请各单位填写《通选课开设情况一览表(针对20092010级)》(附件3)。
2.针对2011级学生开设的通选课。该类课程可设2学分或1学分课程,由2011级学生在本学期末通过系统进行选课并将于下学期第1周开始上课。2学分课程,学期总课时为36课时,分18周完成;1学分课程,学期总课时为18课时,分9周完成。该类课程的开设情况请各单位填写《通选课开设情况一览表(针对2011级)》(附件4)。
3.商英、经贸、管理学院2011级在第三个学期的“嵌入式”学期制内,商英和管理学院2011级学生必选1学分的国际化素质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归属:其它人文社会科学);经贸学院2011级学生必选1学分的大学生创业基础选修课(课程归属:其它人文社会科学)。上述两类课程,学生也在本学期末通过系统进行选课,上课时间另行通知。开设情况请相关单位填写附件4
(四)教学安排
1、通选课授课时间固定在每周一、三、五晚(南校区的中国语言文学课程可适当安排在周五白天;考虑到机房的资源情况,计算机类通选课可安排在周一到周五晚上)。
22012-2013学年度上学期南、北校区的学生人数比例是21;其中2011级学生南校区人数约为3500人,北校区人数约为1500人。请各单位参照此比例以及2011级学生单独开班的情况合理安排南、北校区通选课开班数。
3、为规范通选课的开课,请尽可能将教师个人开课形式整合为单位开课形式;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个人开设的通选课根据课程归属纳入相关学院或者教研室管理,其他没有纳入相关学院或教研室管理的通选课由思政学院统一管理。
4、教务处对通选课的教学状况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完善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制度,以督导听课、教学信息员检查、现场问卷、座谈等方式对课程开展教学质量跟踪。尤其要加大对课堂教学(特别是上课出勤率)的检查。如发现1次实际上课人数少于应到上课人数50%的,向教师发出书面及电子预警;如发现2次实际上课人数少于应到上课人数50%的,下学期开课时对该门课程重新进行评估审核;如发现3次的,取消下学期教师开设通选课的开课资格。
通选课开课期间尽量不要调停课,特殊情况确需调停课的需报教务处审批。所有通选课原则上均应安排期末考试(随堂考),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60%
5、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或教研室相关工作人员按照附件34表格格式汇总本学院或本教研室通选课开课情况,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或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盖章,于61日前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综合计划科,电子版请发工作邮箱。工作联系人:胡蓉(北校区行政楼124办公室,362094203763))
O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