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安排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0】209号)》和教务处《关于公布2010-2011年度部分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关于公布〈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影响研究〉》等10个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关于公布2011年度立项的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财务处已将结题项目第三期经费(按各项目总经费的20%)与2011年两年期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第二期经费(按各项目总经费的40%)划拨进各学院的专项账户(详见附件4)。
按照学校“先分配上级财政拨款,再分配学校配套资金”的要求,本期经费有上级财政拨款(GK 开头),也有学校经费拨款(X212开头)。
请各学院与指导老师做好项目报销审核工作,并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到财务处报销。经费可用于项目研究的各项资料费、调研费、实验费、会议费,以及购买实验耗材,学生发表论文或其他成果等开支。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