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1年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国库经费报销的通知

2012-11-02


各学院和相关项目负责人:
经查询,截至10月31日,部分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国库经费还未报销完(见附件),由于省财政即将收回国库经费,收回后将不再下拨,请各学院务必组织2010、2011年立项项目尚未报销下拨经费的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12月10号前到财务处报销。先使用国库经费,后使用学校经费。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