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创新实验项目第一批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2-12-04


各学院: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外校〔2012〕47号)(附件1),学校、学院将组织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新实验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创业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开支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现对2012年度立项的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详见附件2、3)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创新创业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各项目所在学院或单位负责组织,教务处负责审核;
2.中期检查要求提交《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4)和相关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填写完中期检查表后,须请指导教师审核,并填写意见和签名。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组长和学院负责人分别签署专家组意见和学院意见。
3.所有项目必须参加本次中期检查,如确有特殊原因仍不能参加本次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5)(延期时间不能超过一年),经指导老师和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延期;既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又不及时申请延期的项目,将暂停经费直至终止项目。
4.所有立项项目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应及时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如需调整项目成员,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成员调整申请表》(附件6)。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请各学院于12月20日前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北校行政楼116室,南校办公楼237室),一份留学院存档。电子文档由学院整理汇总后统一发送至葛长娜办公邮箱。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O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