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二批校级和推荐申报2013年度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2013-01-10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质量工程本科类项目建设与申报的通知》(待发)的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校级和推荐申报2013年度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旨在充分发挥高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等,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与产业行业对接。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与产业行业紧密结合、符合产业行业发展紧缺人才需求的专业点,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的改革建设。
二、 建设重点范围和要求
1.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具体涵盖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5个、“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8个、“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卓越设计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等。
2.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专业。重点突出适应广东省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需求、与产业行业对接紧密的应用型本科专业,具体涵盖软件服务外包等软件产业;轨道交通、海洋工程、智能制造等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医中药、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造等医学医药类产业;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海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物联网、旅游、健康服务、动漫、广告、艺术设计等文化创意产业。尤其突出要与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柱产业、新兴扶持产业等发展需求相吻合,积极服务全省建设幸福导向型产业战略部署。
3.具体建设要求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在已有专业建设的基础上,在建设范围选择合适专业申报,每学院限报1个专业,并填写《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附件2)。
2.学校将遴选建设第二批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并择优推荐4项申报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四、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厅的预通知,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3月1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学校还要组织校内评审遴选和公示。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动员工作,提前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并于2月27日前《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发送教务处教研与教学评估科,如教育厅正式申报通知要求有变化将及时通知各学院。
  工作联系人:袁琦,南校区行政楼226,电话:39328530
         北校区行政楼125,电话:36204220
                      教务处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