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粤府[1995]64号)、《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粤府函[1997]31号)和《关于开展第七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组织了2008—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电话或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1月17日
联 系 人:邓丽君
联系电话:020-36204220
办公地点:北校区行政楼125
附件:
教务处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