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和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外校[2012]4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教务处《关于公布2012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与创新实验项目第二批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及《关于公布2010-2012年立项的部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与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财务处已将2012年部分立项项目第二期经费(项目资助总额的40%)(详见附件1)、2010-2012年部分立项项目第三期经费(项目资助总额的20%)划拨进各学院的专项账户(详见附件2、3)。
按照学校“先分配上级财政拨款,再分配学校配套资金”的要求,本期经费均为上级财政拨款(GK 开头)。
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管理办法》要求据实报销用于项目研究的各项资料费、调研费、实验费、会议费,以及购买实验耗材,学生发表论文或其他成果等开支,做到专款专用。请各学院做好经费报销审核,安排专人登记学生项目经费报销情况。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0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