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期初补缓考工作的通知(2013-2014学年度下学期)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广外大校〔2006〕51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广外教〔2009〕4号)的相关规定, 开学初的补考、缓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程(含第二外语课程)补考、缓考安排
由思政学院、教育学院、信息学院开设的公共课程的补考、缓考安排在南北校区同时进行;由东语学院、西语学院开设的第二外语课程的补考、缓考安排在北校区进行。总体安排见下表:

二、专业课程补考、缓考安排
1. 各学院的专业课补考、缓考工作请于3月15日前自行安排完成。
2. 双学位、双专业课程不及格的学生补考、缓考时间安排在第四周星期六(3月22日)进行。
三、相关注意事项
1. 按规定通选课、重修不及格的课程不安排补考;凡由于旷考或考试违纪、作弊造成成绩不及格的,均不予补考。
2. 有新疆民考汉学生的学院,请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疆民考汉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广外大校[2008]37号)的规定对该批学生进行课程成绩换算(换算后合格的学生不应参加该课补考),并于第一周内填写《新疆民考汉学生课程成绩换算变更表》(含电子文档,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报送教务处进行成绩更换。
3. 体育运动队员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体育运动队本科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广外大校〔2008〕38号)规定进行课程成绩变更申请,变更后及格的不应参加该课补考。由体育部于第一周报送教务处进行成绩变更。
4. 补考、缓考学生名单由教务处从教务管理系统生成并初步整理形成,由于成绩变更滞后等原因造成学生名单有误的请学院及时反映给教务处更正。
5. 补、缓考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申请,请各开课部门于3月4日前将《学院补考、缓考安排表》发给各相关学院和教务处考务科,并通知相关学生。
6. 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学院的通知为准。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开课学院咨询。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