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学校进一步完善全人通识教育体系,全面强化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精神、思维能力、文学素养和审美意识等。
一、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构建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分为二大平台六个板块。二大平台指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自然科学、国防教育与体育课程;六个板块即选修课六个模块课程,包括人文经典(2012级创新班学生,2013、2014级全体学生需修读)、艺术与审美、文化与文学、哲学与历史、其他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模块的课程。
二、通识教育课程内容设置
课程内容的设置需注重学生人文精神和科学素质的培养;注重经典原著与现代新论并重,广博与专深相结合,综合性的课程与专门化的题材整合;注重学生自主研究性学习,加强对学生思辨、批判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国际竞争与合作意识及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
三、通选课申报程序
(一)申报要求
根据我校培养目标和历年来我校开设的通选课,教务处列出下学期各学院全人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的开课任务书(详见附件1)。为满足全人通识教育需要,鼓励相关学院的教师开设文史哲类和介绍语言对象国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状况,有助于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的课程。
凡列入开课任务书的课程,请各学院尽可能开齐。每位教师最多可开2门课程承担4个教学班的教学任务。
通识教育选修课核心课程在课程建设期内,课程组成员应连续在南北校区同时开设该门课程,课程负责人至少承担1个教学班的教学工作。
如需新增课程,或已连续停开2个学期(指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和2013-2014学年度下学期)的课程,如需开设,则需填写《通选课申请表》(附件2)。
(二)申报资格
请各学院积极鼓励教授、副教授开设通选课程,原则上各学院通选课任课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应低于30%。申请开设通选课程的教师可以是专职教师、科研、行政教辅人员。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修读要求
1、通选课程一般为2学分,学期总课时为36课时,分18周完成。学生在本学期末通过系统进行选课,相关课程将于下学期第1周开始上课。
2、商英、经贸、管理学院2013级在第三个学期的“嵌入式”学期制内,经贸学院(不含创新班)2013级学生必修1学分的大学生创业基础课(课程归属:其它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学院、商英学院、经贸学院国贸创新班2013级学生可选1学分的国际化素质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归属:其它人文社会科学),学生在本学期末通过系统进行选课。
(四)教学安排
1、通选课授课时间固定在每周一、三、五晚(考虑到机房的资源情况,需使用机房的通选课可安排在周一到周五晚上)。
2、2014-2015学年度上学期南、北校区的学生人数比例是约2.5:1。请各单位参照此比例合理安排南、北校区通选课开班数。
3、为规范通选课的开课,请尽可能将教师个人开课形式整合为单位开课形式;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个人开设的通选课根据课程归属纳入相关学院或者教研室管理,其他没有纳入相关学院或教研室管理的通选课由思政学院组织管理。
4、教务处对通选课的教学状况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完善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制度,以督导听课、教学信息员检查、现场问卷、座谈等方式对课程开展教学质量跟踪。尤其要加大对课堂教学(特别是上课出勤率)的检查。如发现1次实际上课人数少于应到上课人数50%的,向教师发出书面及电子预警;如发现2次实际上课人数少于应到上课人数50%的,下学期开课时对该门课程重新进行评估审核;如发现3次的,取消下学期教师开设通选课的开课资格。
通选课开课期间尽量不要调停课,特殊情况确需调停课的需报教务处审批。所有通选课原则上均应安排期末考试(随堂考),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60%。
5、请各单位按照附件3表格格式汇总本单位通选课开课情况,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或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盖章,于5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综合计划科,电子版请发工作邮箱。工作联系人:胡蓉(北校区行政楼124办公室,36209420)。
教务处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