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2014-06-18


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师评学工作管理办法》(广外教[2008]68号)要求, 本学期的教师评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14年6月23日——2014年7月4日。
二、评学要求
1.所有任课教师对本学期所任课程教学班的学生学习情况,以教学班为单位,根据系统提示的评价标准做出评价。(外教不参加测评
2.合班上课的教学班不显示行政班名称,只有选课号,如单门课程有多个教学班,请按教学实际情况相应的上课时间和地点进行区分评价。
三、其他
如教师在评价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和教务处教研与教学评估科联系,联系人:蔡文娟,电话:36204220(北校区)/39328530(南校区)。
教师评学工作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评价结果将反馈到学生处和各教学单位,作为加强学风建设和对学生指导的重要依据,请广大教师客观、公正并按时完成评学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