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广外大校[2006]51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广外教[2009]4号)的相关规定, 开学初的补考和缓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程(含第二外语课程)补考、缓考安排
由经贸学院、金融学院、信息学院、英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公共课程的补考和缓考安排在南北校区同时进行;由东语学院、西语学院开设的第二外语课程的补考和缓考安排在北校区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
二、专业课程补考、缓考安排
1.各学院的专业课补考和缓考工作请于9月26日前自行安排完成。
2.双学位、辅修专业(日语、韩语除外)课程不及格的学生补考和缓考时间安排在第三周星期六(9月27日)进行。
三、相关注意事项
1. 有补考资格的学生仅限于上学期期末考试必修课不及格的学生(限选课按必修课处理),重修不及格的课程不能补考(必须再申请重修);凡由于旷考或考试违纪、作弊造成成绩不及格的,均不予补考,该课程必须重修。
2. 有新疆民考汉学生的学院,请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疆民考汉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广外大校[2008]37号)的规定对该批学生进行课程成绩换算(换算后合格的学生不需要参加该课补考),并于第一周内填写《新疆民考汉学生课程成绩换算变更表》(含电子文档,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报送教务处进行成绩更换。
3. 体育运动队员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体育运动队本科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广外大校〔2008〕38号)规定进行课程成绩变更申请,变更后及格的不需要参加该课补考。由体育部于第一周报送教务处进行成绩变更。
4. 补考和缓考地点由开课部门自行申请。请各开课部门于9月16日前将补考和缓考安排表发给各相关学院和教务处考务科,并通知相关学生。
5. 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学院的通知为准。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开课学院咨询。
6. 因2014级双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需要审核学生的成绩,为保证其按时开课,请各开课部门务必于9月27日前完成公共课和第一专业课的补考和缓考成绩报送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