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2014-09-30


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97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14年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的部分项目进行开题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项目范围
按省通知要求,本次参加论证与开题的项目包括2014年广东省立项建设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论证主要要求
结合项目建设要求和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和措施、进度、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论证。
三、主要程序
1.项目组填写开题报告(附件3)。
2.召开现场答辩论证会。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汇报。如项目负责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应指定代表人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1.10月10日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将开题报告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姓名+项目名称进行命名)递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由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所有项目论证报告打包送教务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1份,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命名建立文件夹)。其中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其他项目材料报教务处教研及教学评估科。
2.10月中旬,学校组织召开现场论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和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按时报送材料。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
1.教研评估科:袁琦 邓丽君 北校行政楼125,南校行政楼226
电话:36204220/39328530
 2.实践科:李莹  北校行政楼116,南校行政楼237
电话:86254489/39328937
附件:
                      教务处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