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一批校级教学团队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4-10-09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外大教〔2007〕63 号)的精神,学校定于近期对2007年立项建设的第一批校级教学团队进行验收。为了做好校级教学团队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评估范围
1.2007年立项建设的第一批校级教学团队(见附件1)。
2.已获批为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的校级教学团队,视为通过验收。
二、检查与评估依据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见附件2)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一批校级教学团队验收评分指标体系》(见附件3)
三、检查与评估的材料要求
请各参评教学团队对照评分指标,认真、如实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一批校级教学团队验收报告书》(见附件4),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须分类整理(如教学大纲、教案、教材、论文、教学获奖情况和教研活动等),并备齐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扫描件(教材和论文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和首页等的扫描件;团队的教研活动及其他可提供活动照片或文字材料)。
四、时间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 6 日前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一批校级教学团队验收报告书》(附其支撑材料纸质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一批校级教学团队验收报告书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材料(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盖章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及教学评估科,同时发送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本(将材料汇总后制成压缩文件发送,文件名为学院+教学团队验收)至教务处邓丽君老师工作邮箱。电子文本内容应包含各团队的报告书电子版和支撑材料的扫描件。不接受个人送交材料,逾期不候。
2.如教学团队建设过程中出现带头人已退休或其它情况需变更团队带头人,请各单位在递交材料的同时附上团队更换带头人的申请(需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
3.11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12月上旬,向各相关单位和团队负责人反馈本次检查结果。建设期满通过验收后再拨剩余经费(A类2万元/个,B类1万元/个)。
学校对没有开展相关教研活动或者无法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的团队将取消其“校级教学团队”的建设资格;评估不合格的团队将暂缓发放经费,允许延期一年进行整改,经整改后评估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剩佘建设经费。希望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校级教学团队验收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教学团队的建设与管理,提高教师整体教学水平。
工作联系人:教研评估科 邓丽君,电话:36204220/39328530,北校区行政楼125房,南校区行政楼226房。
附件: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