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2015-01-04


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师评学工作管理办法》(广外教[2008]68号)要求, 本学期的教师评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1515日——2015115日。

二、评学要求

1.所有任课教师对本学期所任课程教学班的学生学习情况,以教学班为单位,根据系统提示的评价标准做出评价。(外教不参加测评

2.合班上课的教学班不显示行政班名称,只有选课号,如单门课程有多个教学班,请按教学实际情况相应的上课时间和地点进行区分评价。

实践教学类课程不需要评学

三、其他

如教师在评价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和教务处教研与教学评估科联系,联系人:蔡文娟,电话:36204220(北校区)/39328530(南校区)。

教师评学工作是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评价结果将反馈到学生处和各教学单位,作为加强学风建设和对学生指导的重要依据,请广大教师客观、公正并按时完成评学工作。

附件:评学操作程序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