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至20日的考试,南北校区考场情况普遍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现将巡考登记情况整理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1月17日上午,北校区各考场监考人员配备整齐,考场秩序较好。特别是二教217室考场(会计学院)、二教219室考场(经贸学院),考生排列整齐,监考老师认真负责。
2. 1月18日,南、北校区考场秩序井然,学生证件按规定摆放,无异常情况。
3. 1月19日,南校区各考场监考配备齐全,考生座位排列整齐,大多数学生证件摆放在指定位置,如G306室考场(商学院)等。
4. 1月20日上午,南、北校区各考场秩序良好,监考人员配备整齐,学生证件、随身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未发现异常情况。
二、存在的一些问题
1. 1月17日下午,北校区二教考场个别监考老师在看手机。
2. 1月19日,南校区各考场监考老师都能够认真负责,但有部分监考老师仍在看手机。艺术学院444室、445室有部分学生证件未放桌面。
3. 1月20日,北校区个别考场监考人员看手机,经巡考人员指出后改正。
4. 1月20日下午14:00—16:00,南校区E201室、E202室考场(法学院),学生书包物品未按指定位置摆放。14:30—16:30,南校区G105室考场(商学院)考生64人,只配备1名监考老师,监考人员配备不足。
鉴于上述情况,学校再次要求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期末课程考核工作,严格执行我校“考生须知”、“监考职责与流程”和“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期末课程考核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应考,共同营造良好的学风考风。
总监考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