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15-09-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 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14年9月修订)》(广外校[2014]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达 刘海春
副组长:焦方太 袁泉
成 员:李云明  谢应东 苏奕 余盛明  赵晨
二、推免生的范围、名额分配与推荐比例
1. 2016 年推免生的范围为我校在读2012级学生(不含双学位学生)。
2. 按照教育部规定,今年的推免生名额同样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也不再规定名额的留校比例。教育部给我校下达2016年推免生名额为74人,其中4人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名额,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派工作见《关于组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其余推免生具体分配方案为:
单位
推免生名额
单位
推免生名额
英文学院
7
法学院
5
经贸学院
7
教育学院
1
商英学院
7
信息学院
4
商学院
7
政管学院
2
金融学院
5
翻译学院
3
会计学院
5
新闻学院
2
西语学院
4
艺术学院
1
东语学院
4
学校统筹
2
中文学院
4
3. 以上学院按学校分配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选)报已排定次序的拟推荐名单。
4. 各单位推荐时应充分考虑专业特点和专业分布,严格按分配名额推荐。
5. 原则上推免生与“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不重复报名。
三、推免生的条件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2014年9月修订)》(广外校[2014]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推免生工作程序与日程安排
程序
时  
工作内容
1
9 月10日-11日
学院动员及咨询、学生填写并交申请表
2
9 月12日 -17
学院初审、公布并报送推免生名单
3
9 月21日
学校审核初步推选名单
除“研究生支教团”名单外,请各学院于9月18日之前报送推免生名单至教务处鲁凡老师处。
四、其它工作
1. 为保证推免生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接待来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36207065(北校区)、39328089(南校区);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6207816(北校区)。
2. 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学生的网上报名工作,教务处、研究生处会另行通知,请学院留意相关通知。
                             
                          教务处        
一五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