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学校进一步完善全人通识教育体系,全面强化培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精神、思维能力、文学素养和审美意识等。
一、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构建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模块。
《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2011版、2013版)规定通识教育选修课包括人文经典(2012级创新班学生,2013、2014级全体学生需修读)、艺术与审美、文化与文学、哲学与历史、其他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模块的课程。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5版)规定通识选修课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模块的课程。
二、通识选修课程内容设置
课程内容的设置需注重学生人文精神和科学素质的培养;注重经典原著与现代新论并重,广博与专深相结合,综合性的课程与专门化的题材整合;注重学生自主研究性学习,加强对学生思辨、批判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国际竞争与合作意识及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
三、 通识选修课申报程序
(一)申报要求
根据我校培养目标和近年来我校开设的通识选修课,教务处列出各单位通识选修课开课情况(详见附件1),各单位可参照开课。
鼓励相关学院的教师开设文史哲类和介绍语言对象国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状况,有助于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的课程。
每位教师原则上最多可开2门课程承担4个教学班的教学任务。
如需新增课程,或者新申报通识选修课的教师,应填写《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2)。
(二)申报资格
积极鼓励教授、副教授开设通识选修课程,原则上各学院通识选修课任课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应低于30%。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修读要求
通识选修课程一般为2学分,学期总课时为32课时,分16周完成。学生在本学期末通过系统进行选课,相关课程将于下学期第1周开始上课。
(四)教学安排
1
、通识选修课授课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五的中午或者一、三、五晚上。
2
、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分别在南、北校区开设的课程教学班数,以及同一校区相同课程的教学班数。
3
、为规范通识选修课的开课,教师个人开课形式应整合为单位开课形式,所开设的通识选修课根据课程归属纳入相关学院或者教研室管理。
4
、教务处对通识选修课的教学状况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完善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制度,以组织专项听课、督导听课、教学信息员检查、现场问卷、座谈等方式对课程开展教学质量跟踪,尤其加大对课堂教学(特别是上课出勤率)的检查。通识选修课开课期间尽量不要调停课,特殊情况确需调停课的需报教务处审批。所有通识选修课应安排期末考试(随堂考)。
5
、请各单位按照附件3表格格式汇总本单位通识选修课申请开课情况,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后盖章,于12月16日前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请发工作邮箱。工作联系人:周汉新(北校区行政楼118办公室,36207053)。
教务处
2015
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