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生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6-03-15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 6 届本科(含 辅修 、双学位 专业)毕业生教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教学秘书督促本科毕业班学生通过校园网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成绩、课程名称、课程 属性 通选课分类 、学时、学分等有关信息。如果发现有错报或漏报成绩,课程名称、课程 属性 通选课分类 、学时和学分有误等问题,请在4月17日之前履行相关手续报教务处。
二、201 6 届本科毕业生本学期教学工作时间安排
(1) 4 22 日前完成本科毕业班课堂教学、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2) 4 25 日至 29 日完成本科毕业班本学期教学计划内课程考核工作;
(3)5月 3 日至 6 日安排本科毕业班学生非通选课程(含本学期教学计划内不及格非通选课程)补考,具体安排另作通知;
(4)5月 13 日前完成所有成绩(包括毕业论文、专业实习成绩、本科毕业班本学期教学计划内课程考试成绩和毕业补考课程成绩)的录入报送工作;
(5)5月 13 日前完成201 6 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工作,并将预审结果中结业情况(含学号、姓名、专业及不能毕业原因)报教务处 学籍 科。
(6)各学院于 5 23 日至 27 日统一打印毕业生总成绩单一式五份,经学院审核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务处确认该成绩单并在相应位置加盖教务处公章,学院将该成绩单分别送存大学档案室、教务处、学生处、二级学院及学生本人各一份。存档后学生成绩有变更的应再次送该生成绩存档,做到存档成绩与数据库成绩一致。
三、毕业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安排
(1)各学院于5月 23 日至5月 27 日完成毕业审核与学位审核;
(2)各学位分委员会于6月 3 日前开会讨论并审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3)请各学院于6月 10 日前将《毕业生综合报告》、《结业生名单》(列明原因)以及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的《授予学士学位申报表》、《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列明原因)、《优秀学士推荐名单》、《优秀学士申报表》报教务处(含电子版),并由教务处汇总后转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向学院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事项另作通知。
四、为保证201 6 届本科毕业生的成绩登录、证书发放、派遣等工作顺利进行,毕业生在毕业典礼前应留校等候。如因供需见面等事宜离校的,需向所在学院及有关部门请假,并保持密切联系。
五、毕业生在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必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请于6月 24 日前报教务处。学生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证书,切勿遗失(证书遗失不补办)。
六、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按学校档案管理规定,将整理完毕的201 6 届本科毕业生学籍表及时交大学档案室存档。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