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辅修专业管理规定》(广外校[2016]19号)的通知

2016-04-13


学校各单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辅修专业管理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已发文,具体请见附件。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