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下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6-06-08

各本科教学单位、教育技术中心、后勤处、保卫处: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末课程考核的命题、试卷的印制与管理、监考和巡考等各项工作必须遵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广外教〔20094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20154月修订)》(广外校〔201517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广外大校〔200635号)等相关制度规定。

二、各开课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对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同时,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期末课程考核前的考风考纪教育。

三、各学院将期末课程考核安排表报送教务处后不能擅自更改;确有特殊原因需对考核地点或考核时间进行调整,必须报教务处批准。

四、为避免教室冲突和学生冲突,确保本科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第十七、十八周除正常上课和考试使用外,南北校区教室一律不外借。各学院及教师不得私自调课调换教室。

五、公共必修课程(不含体育课)、全人通识教育必修课程、二外课程、大学外语教育课程、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的开课部门须将课程考核安排表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前通知相关学生。

六、学院教学秘书要熟悉考场,掌握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等安排情况,加强学院之间的沟通与协商,避免考试冲突。

七、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将试卷及标准答案制成PDF文件格式并刻录成光盘(光盘中需有试卷“目录”文件,目录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报送教务处考务科存档。纸质试卷由学院自行保管备查。

八、开课学院应给每场考试,所有考室准备好学生签到名册、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工作职责及流程、考生须知等材料。

九、对于考试违纪学生的处理,开课学院应于学生违纪当天及时将违纪情况报告给总监考办公室(总监考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考务科,电话:南校区39328013;北校区36207052,并将相关材料转交给学生所在学院处理。学生所在学院请在学生违纪三天内将《学生违纪处分呈批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考务科。

十、请相关部门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考试地点安排在语音室、实验楼的,请教育技术中心配合相关学院的工作。

2.请物业管理部门提前全面检查维修教室设备,并将桌椅摆放整齐,保持教室卫生。

3.请后勤处在考试期间做好供电、供饭工作,协助解决南校区交通问题。

4.请保卫处启用教室电子监控设备,协助监控考场情况,并保存录像。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广外教【20094 号)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20154月修订)》(广外校【201517号)

3.考试违纪处分相关规定——摘录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广外大校【 2006 35号)

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考生须知》

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期末监考工作职责及流程》

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期末巡考工作职责及流程》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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