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辅修专业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6-08-29

各辅修专业开办学院:

现将2016年辅修专业(含双学位、日语、朝鲜语)学生录取工作 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录取程序:
1. 录取工作时间为:8月29日-9月2日
请各开办学院按照2016年辅修专业(含双学位、日语、朝鲜语)招生计划及学生报名情况、按学生填写志愿的顺序审核修读条件,确定录取名单。
2. 各开办学院录取名单
请各开办学院在9月6日前将录取名单及电子版报教务处审批。
二、录取办法:
1 .各开办学院须按规定严格审核学生修读条件,如有虚假,教务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经审核,如各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其计划招生人数相同则自然被录取;如超出招生计划人数,则由开办学院择优录取。
3 .报名人数不足最低开班人数的专业不开班。
4 .各专业招生最终录取结果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 年 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