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1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清明节的放假安排,现将假期的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1. 放假时间:4月2日至4日;
2. 4月2日(周日)的辅修(含双学位)课程正常上课;
3. 4月3日(周一)的课程调至4月1日(周六)上课;
4. 4月4日(周二)所有课程停课。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3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毕业生学籍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自习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