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
2016
年入学本科生: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广外校
[2015]14
号)文件,现将我校
2017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6
年入学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
、遵照附件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2
、特殊类型招生的学生:如保送生不能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艺术类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3
、已参与专业大类分流的学生,各专业(方向)之间不得申请转专业。例如:计算机类专业分流后,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三个专业之间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法学专业方向分流后,法学(知识产权法)
、法学(法律)
、法学(民商法)、
法学(国际经济法)四个专业方向之间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4
、已入选创新班等教学改革班的,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5
、因复学、降级等原因异动的学生仍就读异动前专业,因转学、转专业异动的学生就读已转入的专业,不得再申请转专业。
三、招生计划及学院转专业工作安排
详见附件二:
2017
年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转出和转入)
四、申请程序
转专业工作由学校统一在春季学期开展,一般为
4
月中旬开始至
5
月中旬完成。
1
、学生网上申请
2017
年
4
月
17
日
08:30
——
23
日
24:00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和要求,在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打印,并将申请表、成绩单、相关资料交所在学院(提交的材料应按照转出、转入学院具体要求准备,最好一式两份,以便转出、转入学院使用。也可具体根据转出、转入学院要求办理)。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2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4
月
24
日——
5
月
3
日,学院根据转专业有关条件,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如同意转出,由学生所在学院通过教务系统提交名单至转入学院(学生所在学院应及时将拟同意转出名单公布在本院网站,公示
3
天)。同意转出的学生申请表(所在学院签字盖章)、成绩单、相关资料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交各转入学院。转出名单汇总表(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学籍科。转出学院请务必按照时间将名单提交至转入学院,以免影响转入学院的工作进度。
3
、拟接收学院考核
5
月
4
——
12
日:转入学院按照各专业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及相关安排详见附件二(转入学院应及时通过本院网站或其他方式通知学生参加考核,转专业后是否降级应提前告知学生。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3
天)。
5
月
15
日:转入学院将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在系统中提交教务处,学生考核汇总表及同意转入名单汇总表(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学籍科。
4
、名单公示
教务处将转专业名单报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校园网公示
7
天。公示无异议,学校正式发文。
五、后续工作
1
、本学期选课前,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学籍变更。学生应及时在教务系统中查询个人学籍信息,并于下学期开学到转入学院报到;
2
、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教学活动仍按原专业进行,若有放弃课程学习及考试者,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
、本学期末,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下学期选课;
4
、下学期开学初,转专业学生在学生证上注明转入学院,并到转入学院进行注册盖章。
六、工作联系
各学院教务办(具体联系方式见方案)
英文学院:
36262633
经贸学院:
39328525
商英学院:
36317192
商学院:
39328097
会计学院:
39328956
金融学院:
37105390
西语学院:
36207117
东语学院:
36209535
中文学院:
36207220
法学院:
39328828
教育学院:
36641673
信息学院:
39328572
政管学院:
39328621
翻译学院:
36207370
新闻学院:
39328095
教务处学籍科:
86319391
,
39328870
教务处
2017
年
4
月
13
日